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毒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广州市白云区卫生监督所始终把消毒产品这个一线防疫物品的监督管理当作重要工作。近日,该所接到市民投诉,在人和镇管控区发现“XX消”牌75%乙醇消毒液酒精味道较淡,且不可燃,怀疑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取证。
经查,该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广东XX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尚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是卫生用品。该公司生产的酒精消毒剂属于超范围生产。另外,包装上标注了“本产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效抑菌作用”等内容,说明该产品属于消毒产品中的抗抑菌制剂,而抗抑菌制剂是不能标注“消毒”字样,因此该产品的标签也是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使用不合格的消毒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函告该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监督部门,请属地职能部门对该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白云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和使用消毒产品时,要认准正规的产品。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出现或暗示治疗效果,瓶身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有效期过期等涉及卫生方面相关问题时,可直接拨打12345投诉举报。下一步,白云区卫生监督所将依据《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